著名互联网金融培训讲师刘杰克老师课程案例:大数据营销时代移动支付走向


分享到:



著名互联网金融培训讲师刘杰克老师课程案例:大数据营销时代移动支付走向

著名互联网金融培训讲师刘杰克老师课程案例:大数据营销时代移动支付走向。最早的银行卡是以硬金属的形式出现,样式与我们现今的一些会员卡相类似。银行会在后台记录每张卡的顾客信息,但是卡本身不具备任何安全防护措施;直到70年代,磁卡才开始出现。虽然与之前相比在安全性有了提升,但由于其工作原理是依靠磁条上的信息来识别卡片,而磁条本身并不具备加密能力,所以在读卡时是开放性的,易于被复制;到了80年代,基于IC芯片的银行卡开始出现。在使用过程中,读卡器必须要对芯片上写有的密匙进行识别确认才可进行信息交换,由此银行卡的安全性被大幅提升;到了21世纪后,依托NFC技术,遵循EMV标准的非接触模块开始出现,也就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说的移动互联支付。进入到移动互联支付的时间节点之后,作为异军突起的支付宝、微信支付等企业依托二维码技术进入该市场,受到了银行、银联等各方的排斥,然而在Apple Pay、Samsung Pay等移动支付加入其中时却又收到了各方的欢迎。

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?消费后:持卡人前往商户使用Apple Pay消费后,并不会打破传统的四方模式——仍然由收单方进行该笔消费金额的利益分成,只不过此时将再分一小部分给Apple,由此形成共赢的闭环生态链。这里需要说明的是,NFC支付阵营中的“银行卡绑定”有别于传统的概念。作为近场支付中的重要标准之一,使用该支付方式需要在硬件上具备SE安全芯片。这个芯片在“绑卡”过程中,将会生成一个Token,作为银行卡的一种支付标记使用。事实上,在传统的银行卡支付模式上,各方呈现的是“四方支付”的流动模式:消费前:诸如银联等组织负责制定银行卡标准,银行则获得其发行权,持卡人再从银行办理银行卡,而收单方则负责Pos机的地推工作;消费后:持卡人前往商户消费后,收单方负责Pos机的管理和费用收取,将钱分为三部分,大部分归商家进入银行账户中,小部分由收单方和银联等组织收取,由此形成共赢的健康金融体系。

在传统的四方支付模式下,各方的利益分成基本呈7:2:1的形式:七成归发卡方、两成归收单方、一成归银联。(EMV制定,根据国情不同略有差异)扫码付模式- 而在微信支付和支付宝进入后,他们所形成的却是一种特殊的流动模式——其中不涉及任何银行卡,所有消费都在银行中进行:消费者通过扫码将自己虚拟账户下的钱转入商户的银行账户中,支付流程就此结束。虽然看似简单,但事实上,诸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这类企业并非脱离银行而存在,与之正相反的是,它们对于银行依附性非常强。它们的运作模式是——将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分散到各家银行之中(以下以支付宝为例):消费前:当用户将钱转入自己的虚拟账户之中时,钱只是通过同行交易的方式,由用户的银行卡转到了支付宝在该银行注册的企业账户之中;消费后:当用户前往某商家进行消费后,支付宝会确认该商家账户的发卡行,从该行办理的企业账户中将钱打入商家银行卡。所以,在这个模式下,银联收不到钱、收单方收不到钱、甚至连跨行手续费银行也收不到。所以扫码付阵营虽依附于银行体系之上却不用向体系支付一分钱,完全脱离了EMV的标准。NFC支付模式-那么我们再来看NFC支付的模型(以Apple Pay为例):消费前:同样是由银联负责制定银行卡标准,银行获得其发行权,持卡人再从银行办理银行卡,不同的是,Apple作为“新发卡方”,用户可以再通过APP申请将该银行卡绑定到Apple Pay上。

相关介绍:刘杰克,著名互联网专家、实战市场营销专家、品牌营销策划与网络营销专家、微信微博新媒体与电子商务专家;品牌与网络营销及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顾问;北京大学及清华大学EMBA总裁班品牌与网络营销培训课程特聘教授;著名微营销讲师与移动互联网络营销讲师;《网络营销实战》、《微营销与社会化新媒体营销》、《互联网思维》、《互联网+》、《互联网金融》、《大数据营销》等系列原创数字营销与品牌课程资深培训师讲师;刘杰克营销顾问机构首席顾问;衡济堂集团独立董事;曾在多家知名外资及民营企业任战略总监、营销总监及总裁;著有代表作《营销力》、《网络营销实战》等,电话:010-51290609,刘杰克老师官网: http://www.liujieke.info/,电子邮件:jackliupku@163.com,博客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jackliupku,微博:http://weibo.com/jackliupku,微信:jackliupku